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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行业与145家公募基金管理机构(三)

更新时间:2020-01-14 21:48:25

五、 基金行业大事件简要回溯

中国的基金行业至今已历经20余载,和其它金融行业一样,同样有着动荡频繁的历史进程。

(一)199711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老基金时代

基金本身是筹集资金的一种手段,而这也是我国为什么决定发展基金行业的原因,以1997年11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为标准,市场通常会将之前的基金称为老基金,而将一系列法规出台之后的基金称为新基金。

可以说在1997年之间,我国的基金行业一直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很多东西未见得很规范(如发行和审批多头管理、投向不少节制等等),但却为1997年以后基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并提供了经验基金,这一时期除了老基金外,还有受益券、组合凭证等基金类证券。

1、1991年8月和1992年10月,我国第一只未经批准的基金(即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的珠信基金)和基金公司(深圳投资基金公司)相继成立,随后投资基金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形成了典型的92基金现象(1992年是1991-1998年期间成立投资基金最多的一年、高达57只)。

2、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国务院副总理ZHJ兼任主任)和中国证监会(刘鸿儒兼任主席)同时成立,基金行业的一系列法规文件也开始迈入起草日程。

3、1992年11月,淄博基金(公司型封闭式投资基金)和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淄博市信托投资公司、交通银行淄博运行、山东证券公司和工商银行山东信托投资联合发起)先后获准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只由央行批准成立的基金和基金公司。

4、1992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规定央行负责审批和归口管理证券机构,审批投资基金证券和金融机构债券(包括信托受益债券)。

5、1993年5月,央行发布《关于立即制止不规范发行投资基金和信托受益债券做法的紧急通知》,同年7月5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明确对金融业进行整顿。

6、1994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有关领导指出我国基金业存在的四大问题:(1)设立基金的随意性强;(2)缺少合格的管理人才;(3)基金管理不规范;(4)基金参与者缺乏对市场的足够认识。这一时期的乱象便体现在资产投向方面,当时成立的基金起到影子银行的作用,投入股票的比例较少,多数投向实业。

7、1996年10月,证监会启动基金部筹备工作,1997年10月正式决定筹建,并明确要在1998年的春天试点新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发行基金产品。

8、1997年11月,国务院证券委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证监会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机关(央行正式退出管理),这也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大举措和标志性事件,随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等各类基金的监管职责也相继被划转至证监会。

9、1997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如《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申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四项实施准则等系列配套文件。

10、1997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撤销央行省级分行、设立跨区分行;改变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模式;整顿金融秩序(包括清理对老基金的清理整顿工作)等内容。

(二)1998-2000年的封闭式基金时代: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发行试点大幕拉开

1998年后,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开始正式试点。同时在1998-2000年期间也是我国金融业整顿时期,有着一系列问题的老基金在这段时期日子并不好过,多以清盘告终。

1、1998年国泰、南方、华夏、华安、博时以及鹏华等6家首批基金管理公司正式成立,并发行6只基金产品(规模合计达到120亿元)。这一年的3月-7月,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以及中行等五大行顺势拿到基金托管的资格。

2、1998年8月,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3、1999年8月,央行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进行同业市场。

4、1999年10月,证监会和保监会同时宣布,保险资金可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

5、2001年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可以成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但社保基金投资基金和股票的比例不得高于40%。

(三)2000-2001年的步履蹒跚:开放式基金试点、基金黑幕与“好人举手制度

1、2000年5月,时任证监会主席的周小川在“基金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明确表态要积极推出开放式基金。同年10月8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正式发布。

2、2000年10月《财经》杂志发表一篇题为“基金黑幕—关于基金行为的研究报告解析》,直指中国基金行业的乱象(如对倒制造虚假成交量、倒仓操纵市场、基金投机性过强等)。随后10大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回击,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采访时提出“执法机构、管理机构要采取行动”,使相关争论持续发酵。特别是2001年1月吴敬琏再次接受《经济半小时》专访时对庄家和中国股市现状进行猛烈批评(认为股市连赌场都不如),引发对中国股市的大辩论。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担任中基协会长的洪磊先生也在这次基金黑幕事件中备受牵连,并在之后调任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

3、2001年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基金公司董事人选制度的通知》,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基金部也下发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对外合作的意见》。

4、2001年3月,华安基金正式获批成为第一家发行和管理开放式基金的试点公司(9月正式发行),同时证监会发布了对国内十大基金管理公司的检查报告。

5、2001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除券商、信托之外,其他市场信誉较好、运作规范的机构也可以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这一制度被称为“好人举手”制度。

(四)2001-2004年的大创新时代:基金法通过、合资试点、QFII落地、社保基金入市、货基问世,伞形基金、避险基金、ETF以及LOF相继推出

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基金行业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革,一系列重大举措和产品创新不断呈现。

1、2001年10月31日,华安基金和摩根富林明在上海正式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为成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做准备。

2、根据WTO协议,外资机构设立合资公司从事中国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比例不超过33%(三年后外资比例不超过49%)。在此背景下2002年6月,《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正式发布。同年10月由国泰君安和德国安联集团合资成立的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成为第一家获准筹建的合资基金公司,同年12月由招商证券、荷兰投资公司合资成立的招商基金成为第一家获准成立开业的合资基金公司。

2002-2004年期间,共有12家合资基金成立,如华宝兴业基金、国联安基金、海富通基金、富国基金、湘财合丰基金等。

3、2002年11月,证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管局也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随后沪深交易所于12月1日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2003年5月,瑞士银行、野村证券株式会社两家机构成为首批获准的境外机构,随后多家外资机构也陆续获得QFII资格,标志着QFII正式落地。

4、2002年12月,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以及嘉实等6家基金管理公司成为首批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标志着社保基金开始入市。

5、2003年10月,自1999年3月成立起草小组开始算起,历经四年之久的《基金法》获得通过,取代《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6、2004年8月,证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标志着货币市场基金正式问世。

需要说明的是,2002-2004年期间,诸如2003年2月湘财合丰基金(现泰达宏利基金)发起设立的湘财合丰行业类别基金(伞形基金)、2003年5月南方基金发起设立的南方避险基金(采取保本策略)、2004年11月的上证50ETF(指数型基金)、2004年12月的首只LOF(上市型开放式基金)。

(五)2004-2007年的历史轮回:银行系基点试点、QDII启动、企业年金入世以及基金行业整顿

我们在之前分析券商行业时,已经明确指出这一时期是证券行业的监管调整期,同时也是中国股市的疯牛之年,滋生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基金行业也面临着同样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股改政策的推动,使得股市与基金双双进入牛市的疯狂阶段。

1、2004年9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15年2月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标志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正式落地。

同年4月央行宣布工行、建行和交行成为首批试点银行。

2、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回购养券、盲目攀比收益率、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真实久期等乱象,2005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对货币市场基金行业进行规范。

3、2005年2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标志着和社保基金一样,企业年金也正式入世。

4、2006年6月证监会召开QDII产品评审会,同年8月华安基金成为首家正式获批启动QDII试点的基金管理公司。

5、2006年12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第31次基金业联席会议精神,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直指基金行业乱象 ,导致基金产品审批一度放缓。

6、2007年6月,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7、2007年1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基金行业进行严厉整顿。

这里特别需要提出的是,2007年的老鼠仓事件导致2009年2月全国人大在通过《刑法修正案(七)》时将“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并从事相关交易”等行为增加到入刑条款。

(六)2008-2012年的放松管制时代:中基协成立、基金子公司和专户理财问世以及货币“T+0”机制形成

1、2008年1月,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标志着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开启。

2、2008年4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机构的规定》,一些基金公司纷纷在香港开设分支机构。

3、2008年12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创新的鼓励措施》。

4、2009年5月,证监会对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规范。

5、2009年6月,证监会向基金公司、托管银行下发《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审核指引》。

6、2009年11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7、2011年6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了独立销售机构的相关事项。

8、2011年8月,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9月证监会对试点办法进行修订,同年10月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标志着基金子公司正式问世。

9、2011年12月,证监会、央行与国家外管局联合发布RQFII试点办法,打开了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大门。

10、2012年6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说明》,标志着发起式基金正式问世。

11、2012年6月,中基协正式成立

12、2012年10月,汇添富基金在业内首次推出货基“T+0”赎回机制,这也催生了货币市场基金的六年疯狂。

13、2012年12月,《关于深化基金审核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发布,首次提出“鼓励建立基金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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